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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开封青年网 时间:2019-06-04 阅读:1800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纪委次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深入推动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主体责任厘清了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和团的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团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主体责任与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我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    

2.基本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方针,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创新载体为突破,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各级团的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全各级团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权责对等,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组主体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团的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严把入口关,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艰苦奋斗和调查研究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及团中央、团省委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团风带动团干部健康成长。    

6)维护青年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青年权益机制,畅通青年诉求渠道,及时研究解决青年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青年利益行为。    

7)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纪检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8)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团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加强巡视监督。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巡视前亲自动员部署,协助上级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10)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报上级团委党组。    

2.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各级团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同级纪检组和所辖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团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青年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干部青年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各级团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育,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保障制度

1.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以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问题、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落实领导干部监管责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接受干部青年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为抓手,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2.党组年度报告制度。团市委党组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团省委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报告情况,每年适时听取有关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3.述职述廉和评议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年度考核与述职述廉工作,党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每年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要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干部及青年代表民主评议。团的领导机关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民主评议。把评议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4.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团市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上级纪检机关负责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听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5.专项检查制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关规定,由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定时进行年度检查考核,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

6.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团组织应按照责任追究案件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双月通报曝光制度要求,在每季度末,将责任追究季报表及典型案例上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在双月月底集中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团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层层抓好落实。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